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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卒中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1日 来源:中国卒中学会

中国卒中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为保障中国卒中学会会费收缴与使用的规范性,根据《中国卒中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现会费收入完全用于会员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

第二条 会员可随时缴纳会费,以缴费时间为起始时间,1年后到期;会费可一次性缴纳多年,多缴顺延。

第三条 个人会员会费50元/年;单位(事业/社团)会员地市级及以下会费6000 元/年,省级及以上会费10000 元/年;单位(企业)会员会费200000 元/年。学生会员、和荣誉会员免交会费。

第四条 本学会收取的会费由本学会统一管理和使用,会费收入全部用于开展学术活动、继续教育活动、科普活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以及会员服务的管理成本支出。

第五条 学会每年年初整理上年会费支出情况,形成决算报告,并提交秘书长办公会审议。

第六条 学会每年年初根据上年会费收入情况制定当年会费支出预算,预算遵循收入尽支原则,预算经过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预算外的会费支出需经过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且在决算报告中做明确说明。

第八条 本学会每年向会员公示上年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1日起试行,经(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