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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联合党委所属基层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来源:中国卒中学会

学会联合党委所属基层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党内法规,结合《中国科协基层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细则》最新要求,现发布工作提示如下。

(一)相关概念。党建活动,主要指党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经费,主要指为开展党建活动申请使用的党费和财政经费。

(二)计划管理。

1.各党支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于每年3月上旬报学会联合党委审核批准(活动计划编制到次年3月份,模板详见附件1)。

2.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前,应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需求,购买学习资料的要列出书目和单价,与年度活动计划不一致的情况要逐一对照注明。党支部活动方案由支部书记审批。

3.活动如增加、取消或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活动计划,原则上应报学会联合党委审核批准。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变更当次活动主题或外出范围,变更经费列支渠道或大幅增加经费预算等。其他一般调整不必变更活动计划,但应在当次活动方案中予以说明。

(三)开支范围和标准。

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和讲解费等。

1.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2.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3.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4.讲课费是指邀请专家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5.资料费是指为党员集中购买的教材、书籍、政治生日贺卡等费用。

6.门票和讲解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产生的门票、观影票、导览服务等费用。

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1.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

活动地点与集中办公地点单程超过50公里且申请使用党费的(不含财政经费),大巴士、中巴士每辆每天标准可适当提高(要开一次党会申请),活动按管理权限从严把握。

2.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京内活动应当天往返,一般不超过一次就餐,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3.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超过50元。

4.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5.资料费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6.门票费和讲解费经批准后据实报销,全年人均一般不超过300元。

(四)党费执行与报销。

1.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后,凭学会联合党委批复的党建活动计划和支部书记审批的活动方案,在本学会履行报销程序。未列入年度党建活动计划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申请计划外党建活动经费,应一事一议,由学会联合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各党支部于每年12月末报送本年度党建活动计划执行情况表,包括实际开展活动名称、时间、费用和明细等,附发票凭证等内容。执行党建活动计划不力、距离预算结余超过30%的,请在执行表中说明原因。(模板详见附件2)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原则上不以党建活动名义到京外开展活动。

2.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到计划外未审批场所开展活动,不得通过提前去、推迟回等“搭便车”行为参观旅游景点。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3.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落实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相关要求,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饮酒和违规吃喝。

 

附件:1.学会联合党委各党支部党建活动计划(XXXX年度)

2.学会联合党委各党支部党建活动计划执行情况表(XXXX年度)

 

附件1

学会联合党委各党支部党建活动计划(XXXX年度)

党支部名称:

序号

活动

名称

活动

形式

活动

时间

活动

地点

人员(人数)

经费预算(万元)

列支

渠道

备注

合计

活动

人数

工作

人员

1

 

 

 

 

 

 

 

 

 

 

2

 

 

 

 

 

 

 

 

 

 

3

 

 

 

 

 

 

 

 

 

 

4

 

 

 

 

 

 

 

 

 

 

5

 

 

 

 

 

 

 

 

 

 

6

 

 

 

 

 

 

 

 

 

 

 

合计

 

 

 

 

 

 

 

 

 

 

说明:1.党建活动计划制定应严格遵守《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2.活动形式填写“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教育、学习调研、结对帮扶等;

3.经费预算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列出明细,填写在备注一栏。

附件2

学会联合党委各党支部党建活动计划执行情况表(XXXX年度)

党支部名称:

序号

计划活动名称

计划开展时间

经费预算(万元)

经费预算明细

实际开展活动名称

实际开展时间

实际执行(万元)

实际执行明细

说明

1

 

 

 

 

 

 

 

 

 

2

 

 

 

 

 

 

 

 

3

 

 

 

 

 

 

 

 

4

 

 

 

 

 

 

 

 

5

 

 

 

 

 

 

 

 

 

合计

 

 

 

 

 

 

 

 

 

说明:1.计划活动名称、时间、经费预算和经费预算明细应与学会联合党委批复的计划表保持一致;

2.经费预算和执行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列出明细,填写在预算明细和执行明细一栏。

3.如某次计划活动实际没有开展,请填写未开展。经费执行率要超过总预算的30%,如不符合比例要求,请在说明栏填写原因。

4.请按照实际执行情况附加发票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