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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卒中学会关于同意脑静脉病变分会开展“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2日 来源:中国卒中学会

中卒普函〔2025〕7号

关于同意脑静脉病变分会开展“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的批复

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

你分会《关于申请开展“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的请示》及附件材料均已收悉。

经学会会长秘书长联席办公会审议,认为“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的策划与发起,是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我国公众对脑静脉疾病的科学认知、推动脑静脉病变领域的专业发展、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卒中防治事业具有重要意义。该行动的组织架构清晰、章程规范、管理模式健全,符合国家对科技志愿服务的相关要求和学会的总体发展方向。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分会发起并组织开展“蓝手环志愿者行动”。

二、同意你分会提交的《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章程》(附件1)和《蓝手环志愿者单位团体报名表》(附件2)作为行动的官方指导文件和发展志愿单位、志愿者工作模板,予以发布和施行。

希望脑静脉病变分会在后续工作中,严格遵照章程规定,在中国卒中学会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扎实、有序、高效地推进“蓝手环志愿者行动”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行动的公益属性和科学性,加强对志愿者及志愿者单位的规范管理与专业培训,确保所有活动安全、合规。请注重品牌建设,维护好学会及“蓝手环”行动的良好社会声誉,并定期向学会科普宣传部报告行动进展情况。

学会将对“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的开展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共同为我国脑血管病防治事业贡献力量。

附件1: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章程

附件2:蓝手环志愿者单位团体报名表

中国卒中学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蓝手环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本行动”)是由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发起,为推动中国脑静脉疾病防治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公益行动。本行动在中国卒中学会的领导下,旨在联合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脑静脉疾病领域的科普宣传、健康服务、专业培训与社会支持活动。

第二条 指导思想

本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与《科技志愿服务标准化指引》的要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与“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致力于提升全民对脑静脉疾病的认知水平,破解专业发展困局,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领导架构

为确保行动的专业性与权威性,设立以下领导架构:

  • 组长(2人):由吉训明院士与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现任主任委员共同担任。
  • 副组长(8人):由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副主任委员兼任。
  • 执行委员(3人):由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兼任。

第四条 领导机构职能

领导小组负责本行动的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与资源协调。下设“蓝手环志愿者行动办公室”,在组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志愿者注册与管理、活动备案、媒体宣传及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

 

第三章 蓝手环志愿者

第五条 申请条件

1. 年满18周岁,各级医院医护人员、医药相关领域从业者、医学院校师生,或对脑静脉疾病防治有深入了解并愿意投身志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等。

3. 熟悉或愿意学习脑静脉疾病防治与护理的基本理念,并自愿接受中国卒中学脑静脉病变分会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 有脑静脉疾病诊疗、科研或护理相关医学背景者优先。

第六条 注册流程

1. 申请人填写《蓝手环志愿者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加盖公章。

2. 将申请表提交至蓝手环志愿者行动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审批、统一编号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 志愿者权利

1. 参加本行动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科普活动和学术交流。

2. 获得开展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条件和保障,如官方科普资料、统一标识、资格认证等。

3. 对本行动的组织管理、项目运作及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优先获得本行动提供的各项服务与资源。

5. 参与年度“优秀蓝手环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

第八条 志愿者义务

1.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每年参与或组织相关志愿活动不少于2次,单次服务时长不少于3小时。

2. 自觉维护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及“蓝手环”的专业形象和声誉。

3. 积极参加脑静脉疾病相关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4. 严禁以“蓝手环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或营利性行为。

第四章 蓝手环志愿者单位

第九条 申请条件

1. 自愿积极组织单位成员加入“蓝手环志愿者行动”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

2. 具备开展脑静脉疾病科普宣传、义诊咨询或相关医疗服务活动的能力与资源。

3. 愿意接受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的统一指导、协调与管理。

第十条 志愿者单位权利

1. 优先获得承办“蓝手环”专项科普活动或区域性大型义诊的资格。

2. 获得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提供的专家指导、技术支持、学术培训及媒体宣传等资源。

3. 参与年度“优秀蓝手环志愿者单位”的评选。

第十一条 志愿者单位义务

1. 每年在本单位或服务区域内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不少于2次,单次服务时长不少于3小时。

2. 为本单位所属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岗前知识与技能培训,确保服务质量。

3. 坚决维护“蓝手环”的公益属性,杜绝一切商业化运作。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管理

1. 本行动严禁向任何志愿者及志愿者单位收取会费或任何变相费用。

2. 所有面向社会募集的赞助或捐赠经费,必须纳入中国卒中学会财务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与监督。

3. 经批准的活动所产生的合理费用,须凭合法有效的财务凭证,按照学会财务制度进行报销结算。

第六章 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活动流程

1. 申请与备案:凡以“蓝手环”名义开展的在公共场所面向公众的大型公益活动(参与总人数在300名以上),活动负责人须提前向蓝手环志愿者行动办公室提交详尽的书面申请(包括活动方案、预算、安全预案等)。经组长批准,并报中国卒中学会备案后方可实施。

2. 内容审核:所有活动中使用的科普材料、讲座课件、宣传文案等专业内容,必须经过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指定的医学专家组审核,确保其科学性、准确性与权威性。

3. 总结与归档: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活动负责人须向办公室提交完整的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活动纪实、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公众反馈及财务决算等,由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七章 奖惩机制

第十四条 表彰与激励

1. 根据志愿者及单位的年度服务时长、活动成效与社会影响力等综合表现,由领导小组评定后,授予“优秀蓝手环志愿者”或“优秀蓝手环志愿者单位”等荣誉称号。

2. 表彰仪式将在每年一度的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年会上隆重举行,获奖名单及先进事迹将在分会官方网站及公众号进行专题报道。

第十五条 处罚措施

对于出现以下行为的志愿者或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罚:

1. 未经批准,违规使用“蓝手环”名义与标识进行营利性活动。

2. 发表不当言论或从事不当行为,对“蓝手环”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通报、限期整改、暂停活动资格,直至撤销其志愿者或单位称号,并进行公开通报。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解释权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及变更权属于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中国卒中学会脑静脉病变分会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