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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卒中学会关于开展学术活动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日 来源:中国卒中学会

中国卒中学会关于开展学术活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中国卒中学会主办的学术活动作风学风建设,针对举办会议、论坛、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依据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中国卒中学会秘书处各部室、分支机构、有关下属机构均须严格落实执行。

第一条 严格活动审批。举办活动必须紧密结合国家和人民群众需求、学术发展需要,严格遵照学会内部审批程序,对活动主题、涉外事项、参加人数、持续时间、活动内容、经费标准等事项严格把关,经立项审批同意形成会议纪要后方可开展。会长负领导责任,秘书长负直接管理责任,监事长负监督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负政治把关责任。

第二条 规范评比表彰。未经批准不设立评比表彰、达标认证、竞赛项目。严禁面向本学会业务领域以外单位和个人设立表彰项目,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表彰对象任何财物。

第三条 控制经费支出。举办活动应严格控制活动规模,严格遵守学会内部经费管理制度和规定。禁止安排公款旅游、赠送贵重纪念品、安排高档消费活动或违规组织娱乐活动。主办国际活动应当遵循得体、平等原则,不得“穷大方”、摆排场。

第四条 务实邀请嘉宾。举办活动必须以参加活动的科技工作者为中心,邀请人员必须对活动有重要实质作用。禁止硬拉党政领导站台,禁止以撑门面为主要目的邀请院士、国内外大奖获得者等专家出席活动,禁止为了邀请特定人员专设会议任务,禁止一对一主持会议环节。严禁超标准支付学术报告费、讲课费、咨询费等费用。

第五条 规范接待标准。对参加人员参照相应职务职级接待标准,在限额以内安排其餐饮、住宿和交通工具等,严禁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外事活动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避免事事顶格安排。

第六条 优化活动流程。举办活动必须突出学术特色,弘扬优良学风,自觉维护科技工作者和学会的社会形象。禁止举办“应景式”活动,禁止举办华而不实的活动,禁止举办只围着少数“大咖”转的活动。禁止在排桌签、念名单、做介绍、照合影上耗费与会人员过多时间和精力。

第七条 禁止违规吃喝。严禁以任何名义购买烟酒或在接待费中列支烟酒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会议或培训费用等名义违规报销餐费。各类活动餐饮接待禁止提供含酒精饮料、香烟、高档菜肴。禁止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举办期间违规聚餐饮酒、参加娱乐性活动。禁止学会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受会员宴请。

第八条 简化宣传报道。活动报道应当简明扼要,重点展现学术引领和科学普及价值,不把主要篇幅用在列举出席嘉宾和渲染大而不当的场景上。禁止发布违背科学伦理的信息。禁止夸大学者水平、个人贡献和学术成果价值。严禁在发言、报告、论文、手册、交流等方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第九条 增强服务意识。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经费应当主要用于为全体会员提供更多更好服务。严禁借举办活动名义享受超标准交通住宿等待遇、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借举办活动名义购买、租用高档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

本规定由中国卒中学会办事机构党支部在中国卒中学会理事会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解释并受理举报(举报邮箱:csa@chinastroke.net),自发布之日起执行。